其他的也不多说了,就问林洲老师四个问题:
一、为什么事发已经那么久了,你才出来说话?真的不要说你才知道这事!我们都知道一个企业需要起码的危机公关意识和手段,你的这种做法未免也太不会危机公关了吧?起码你的声明应该到ad110去发表,因为这事是由他挑起来的。从这点上来说,你不够格做一名大学老师!
二、你可以说你的想法和那张作品撞车了,但你怎么解释两张作品连夹纸条的方式都差不多?众所周知,我们夹纸条时习惯是只夹书的一边,很少像这样夹满了纸条的,难道真得这么巧?还是你以前见过这张作品(当然不一定是在那本书上见的),后来又忘了,然后就冥冥之中参考了那张作品,这种现象是设计师常有的,很正常!就你所解释的那些什么意境呀,什么空灵呀,什么虚实呀,都是些没有分量的辩解,很难令人信服的!撞车就是撞车了,不需要多解释什么。
三、我觉得既然这件事已经闹到现在这个地步了,你的这个全场大奖一定是保不住了,否则也就显得太不严肃了。与其让组委会撤了,不如你先表个态,这样才是一个人民教师和具有学术精神的设计师所应该做的。
四、我觉得你不应当和那些诋毁你的人或媒体较劲,否则不也显得你很小气?不显得你也是个愤青吗?从你的字里行间已经投出了愤青的气息。我不觉得愤青有什么不好,五四运动就是愤青所为,愤青是推动社会进步的一股重要力量!现在中国的设计界太混乱了,先是中国电信标志剽窃事件,后来有耐克广告剽窃事件、故宫标志剽窃事件,现在又闹出什么奥运会吉祥物剽窃事件,我觉得是该中国设计界的愤青们有所作为的时候了,至少愤青过后,设计界可以清静一些!
好了,就这些话,祝林老师一路走好!
顺便再补充两句,你跟在后面的那些作品还是删掉的比较好,不看还好,看了我更觉得你的那张全场大奖是参考了(注意,我没用剽窃这个字眼)别人的,因为你的那些作品参考的痕迹非常重!有好几张所用的元素和构图,还有用意都是别人用过的,而且都在你前面就发表过了,我就不给你指出来了,免得给你添堵!因为你的其余作品毕竟不是获奖作品。就像某位网友说的:参考借鉴是很正常的设计手段,但要是因此而得奖就显得不正常了!